一、基本要求

1. 股东:1 到 50 名,可以是个人或公司,本地或外国均可,没有居住要求。

2. 董事:至少一名董事须为新加坡常住居民(公民、永久居民,或持有符合条件准证的人),董事须年满 18 岁。

3. 公司秘书:成立后 6 个月内委任,须为居住在新加坡的自然人,不能由唯一董事兼任。

4. 注册地址:须为新加坡实体地址,不能用邮政信箱。

5. 实缴资本:最低 1 新元即可。

二、政府费用

公司名称申请 15 新元,注册费 300 新元,合计 315 新元。会计、秘书、注册地址等服务费另计。

三、外国创业者常见的安排

没有本地董事的外国股东,可以先委任名义董事,之后再通过 EP 等准证自己担任居民董事。公司注册、银行开户和准证申请最好一起规划,避免顺序错了互相耽误。

四、注册之后

每年要做年度申报、召开股东大会(符合条件的可豁免),并按税务局要求申报企业所得税。营业额达到门槛还要注册消费税(GST)。

资料来源:ACRA 公司注册要求及收费(2026 年 10 月查阅公开资料)。具体以 ACRA 现行公布为准。